您当前位置:保定理工学院 >> 院办(党委办公室) >> 规章制度 >> 浏览文章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5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管理办法

    为使学院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到位,做到指标明确、责任到人,根据贺阳公司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制定依据

    主要是依据学院2015年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月度工作实际制定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

    二、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基本格式

    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采取措施、保障需求、完成时限、责任人、核查单位、落实情况和备注。

    三、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制定时间与方法

    1.制定时间

    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制定完毕,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

    2.制定方法

    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制定要全面考虑年度工作的整体情况和部门工作开展的实际,合理提出分解目标,能量化的尽量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本月已完成的原则目标。

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措施”部分,一定要明确,要切实可行,切忌空话。

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制定要考虑到保障需求条件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使计划具有可行性。

    四、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执行和核查

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由各制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计划书的落实情况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对未能实现工作目标的,应作出说明,并提出新时限。每月初,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执行计划书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未实现工作目标、又未作出书面说明的部门,将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五、考核与奖惩

    1.综合管理办公室将月度工作执行计划书的执行情况,逐月进行登记、汇总,并作为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每月落实此制度较好的部门,学院将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奖励;同时,对于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学院将与部门领导及时沟通情况,本部门领导提出改进措施;对于两个月以上计划书执行不好的部门,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或适当经济处罚。

 

Copyright©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保定理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689号 邮编:071000 电话:0312-2165166 传真:0312-216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