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方便报考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完成信息确认,我院特申请了研究生信息确认点,现将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 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需进行研究生信息现场确认人员请于11月11日、12日和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报名编号到行政办公楼一楼104室现场确认信息。
二、 现场报名确认流程
1. 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编号,领取并填写报名回执。
2. 持身份证、报名回执照相,并领取信息核对表。
3. 考生必须认真核实信息核对表的相关信息,逐项确认、签字。若信息有误,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统一更改。
4. 将身份证、已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核对表、报名回执,交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并在报名回执上加盖报名点印章。报名信息核对表一份交回、一份留存,报名回执自行留存。
5. 参加信息确认考生请于11月15日20:00至17日8:00,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bdksy.cn),二次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含照片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1月17日16:00前到本报名点修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考生不按上述要求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含照片信息),后果自负。
三、 注意事项
1. 未按时网上交费考生,无法在我院现场确认,请于11月11日至13日期间,至河北农业大学,根据其信息确认要求重新交费、确认。
2. 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信息核对表相关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信息核对表中,涉及“招生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错误者,根据考试院要求,本院报名点不允许修改,必须重新报名。考生应于11月11日至13日期间,至河北农业大学信息确认点重新报名,具体安排见河北农业大学报名点通知。
3. 根据河北省规定,①初试期间,考生每科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②河北省各考场将统一配发挂钟,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③初始期间,各考点将使用专业设备,严防考试作弊,所有违规违纪信息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考生不要以身试法、存在侥幸心理,应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4. 根据河北省规定,非应届在校生不得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故我院不受理2008级以后在校生研究生现场确认工作。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