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地长团字【2007】4号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
各系团总支、教工直属团支部:
“推优入党”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此项工作是新时期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的集中体
现;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党建带团建,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我院“推优入党”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使“推优”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推荐质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以指导各级团组织顺利开展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
在我院就读、工作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院的学生和教职工中的优秀团员。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思想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无重修科目,已重修通过不计)。
4、认真学习党团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遵守团的章程,弘扬正气,敢于同歪风邪气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在各项工作、生活、学习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曾被评为院系先进个人或表现突出。
(二)、具体要求:
1、“推优”候选人一般应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
2、参加院、系团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定期上交思想汇报。(每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
3、综合测评在班内排前2/3 ;(已测评者)
4、学年内无任何违纪现象(有违纪记录,但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改正,表现突出者可破格推荐);
5、所在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三、推优时间:
每年1—2次(4月初和10月初)。
四、“推优”工作应遵循的制度:
1、党员标准学习制度。各团支部团员评议、推荐和团支部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前要认真学习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学习讨论和具体要求对照入党团员的现实表现,切实保证推荐质量;
2、当事人回避制度。在团支部团员大会上,被评议的当事人不参加民主评议,以便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但可参加无记名测评;
3、个别征求意见制度。在团支部进行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前,必须个别征求知情团员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让团员说真话,讲实话,掌握真实材料;
4、联合分析考察制度。团总支、团支部、辅导员及党支部要分析评议推荐情况。对平时表现并不突出而被推荐和一贯表现好反而未被推荐的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必要时要结合实际,多渠道了解情况,去伪存真;
5、意见反馈制度。评议、推荐中反映出来的意见要在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反馈给有关团员青年和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他们努力改正不足和缺点。
五、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对象” 工作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优秀的团员成为推优候选人,准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推选。
2、召开各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书负责主持支部推优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数应不低于本支部人数的2/3。推优大会的议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过程:
第一、团支部汇报推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介绍他们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思想方面、学习方面以及社会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他们的优点以及团支部对他们进行考察时所发现的一些问题,使同学们对推优对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有整体上宏观的了解。
第二、推优候选人的自我介绍。要求候选人就自己的思想政治认识、专业学习、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的一些基本情况做一个演讲,既要说明自己取得的成绩,也要剖析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这一环,使其他团员对推优对象候选人的认识更为具体、深入。
第三、提问、评议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求其他团员包括团支部干部对推优候选人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问或补充。通过评议阶段,使得每位团员对推优对象候选人的了解更加深入全面,被评议人对自己的理解也会加深。
第四、投票表决阶段。推优候选人的产生过程采用差额推荐。
第五、公布结果、确定推优人选。
3、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2/3赞成票的候选人可确定为推优对象,并写出推荐意见,同时填写《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上报团总支;原始材料应交团总支封存备查;
4、系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征求辅导员及同班同学意见,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向全系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最终召开团总支委员会确定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上报;
5、各团支部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党组织推荐;院、系级学生干部的推荐由院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该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基础上,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6、团总支将党的培养对象名单报团委备案。
六、填写《推荐表》的要求:
1、填写推荐表一律用黑色墨水,不能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填写。
2、各栏目要填写清楚,事实准确无误,有关栏目空白应填写“无”。
3、“推优”表决结果必须通过民主测评产生,有效票数应等于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及弃权票数之和,检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必须亲自签名。
4、团支部综合推荐意见应全面客观具体,表达慎重,应能充分反映被推荐人的优点和成绩,末尾附上团支部名称、执笔人签名、注明日期(年、月、日)。
5、团总支考察意见应实事求是,肯定被推荐人优点和成绩,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6、推荐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一份由院团委存档备案。
附件: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委员会
2007年5月13日
主题词:推优入党 实施 细则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委员会 2007年5月13日 |
(共印1份)
附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
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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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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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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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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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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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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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
时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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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外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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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附后) |
综
合
表
现 |
联系人: 年 月 日 |
团
员
评
议
结
果 |
时间: 地点: 记录人:
有效票数: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评议意见:
检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
团
支
部
意
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系
团
总
支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院
团
委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