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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考核办法

办事指南加入时间:2006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访问量:

    一、为明确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水平,加速行政人员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对我院行政人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未参加考核的行政人员,包括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及各院系。
    三、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聘任、职务晋升、评优和酬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四、行政人员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办公环境、日常行为、团队与协作精神、工作创新、工作责任心等方面。

 

考核内容

工作完成

工作纪律

工作态度

办公环境

日常
行为

政治思想、团队与协作精神

工作创新

工作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

合计

所占分数

30

20

10

10

10

10

5

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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