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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Kjc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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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4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8号)批准立项的项目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发起延期变更申请的项目。 二、结题说明 1.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须在10月15日至10月31日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须再下一年度申请结题,否则视为结题备案审核不通过。(延期变更申请访问路径:登录教师账号—产学合作—提交变更申请—待办—新建) 2.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3.申请结题需项目负责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提交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成果清单(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可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结题申请访问路径: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待办),经学校审核和企业验收通过,完成结题验收流程。结题验收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4.项目专家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适时公布结题项目名单。 联系人:仇老师 邮箱:bdlgxykjc@163.com 联系电话:0312-2195620
保定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