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教研活动质量,增强有效性、针对性,把教研活动的成果运用到教学中,现将新学期教研活动组织安排通知如下:
一、每周三组织一次不少于4小时的主题教研活动,形式不限,主要讨论教学等相关问题;如实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本。
二、各院长、教学副院长等管理人员要深入教研活动中,做好本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三、学校定期进行教研活动评比,将从教研活动组织、内容、成效等多方面进行展示评比。
四、教研活动计划要求全教学周安排,一经报送审核备案需无条件严格执行,特殊情况调整需提前审批报备。遇法定假日等以学校通知安排调整。
五、各学院需认真组织并监督检查教研活动,如发现未按学校要求落实的,院长(含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作检讨并按规定落实处罚;再次检查仍出现问题的,
院长(含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需在大会上公开作检讨并按规定落实处罚。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