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院少数民族学生成绩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5日至12日,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如是自治区、州、县学生一定要注明,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9月12日上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到教务处318办公室,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在教务学院统中变更相应的学生课程成绩。
二、注意事项
1. 认定标准依照我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成绩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文件中地长院字〔2014〕37号,请各学院辅导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条件对文件准确性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合格材料交至教秘,教秘统一交至学工处户籍管理员审核进行复审。
2. 审核完毕后教务处会公布认定结果,符合认定条件的对应课程则不需进行补考,反之不然。公布结果后请各学院通知到位,以免学生延误补考。
教务处
2016年9月5日
附件:关于2016-2017第1学期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