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第1学期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少数民族学生成绩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7日至11日,各系通知相关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治区、州、县的学生需附相关证明材料。9月11日下午下班前,以系为单位上报到教务处318办公室,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在教务系统中变更相应的学生课程成绩。
二、注意事项
1. 请各系辅导员严格按照文件《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成绩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文件中地长院字〔2014〕37号》规定条件对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合格材料交至教秘,教秘对材料再次审核,并由系主任签字确认后统一交至学工处户籍管理员审核进行复审。
2. 审核完毕后教务处会公布认定结果,符合认定条件的对应课程则不需进行补考,反之不然。公布结果后请各系通知到位,以免学生延误补考。
附件:《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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